2023年最新拆迁政策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拆迁政策也在不断发展变化。作为2023年最新的拆迁政策,政府将继续加强对拆迁规划和执行的管理,采取更加科学合理的拆迁政策,以保障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首先,政府将加强对拆迁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保证拆迁安排的科学合理性和公平性,确保拆迁群众能够及时获得公平、合理、安全的补偿待遇。同时,政府将为拆迁群众提供丰富的安置服务,以确保其能够安全、安心地安置下来。
此外,政府还将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拆迁群众的安置条件,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加大对拆迁群众的培训支持,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新的社会环境,获得更多就业机会,提升就业技能,实现就业持久发展。
此外,政府还将加强拆迁群众的法律教育,使其能够知晓拆迁政策,了解拆迁程序,同时,政府还将加强对拆迁项目的宣传,向社会公开拆迁规划,使拆迁过程更加透明、公正,加强拆迁群众的参与度,使其在拆迁过程中能够有权利发言,获得更公平合理的待遇。
2023年最新拆迁政策的出台,使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使拆迁过程更加公平、合理、透明,更加贴近群众的实际需求,实现拆迁的科学合理,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增添动力。
2023年拆迁将这样进行
新华社北京2月13日电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做好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那么该意见对2023年的拆迁工作作出了哪些新指示呢?耕地和农用地有哪些政策上的调整?土地承包30年到期了该怎么办?能不能续期?加强村庄建设的同时,还能不能像以前那样大拆大建?农村土地的确权登记一直是很多人关心的话题,那么这次的“一号文件”提出了哪些具体的工作意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有哪些新规?
以上是广大农民朋友所关心的重点话题,也是我们律师在日常的办案过程中咨询比较多的问题。为此,下面听听专注拆迁补偿10余年经验的北京律师结合该文件的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探讨一下。
要点1、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
(六)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实行部门联合开展补充耕地验收评定和“市县审核、省级复核、社会监督”机制,确保补充的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土地的使用权是土地法律制度上的体现,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的所有权的性质分为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民使用土地的权利。集体土地使用权又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所以,集体土地又分为宅基地、建设用地、农用地。农用地使用权是指从事农业种植的林业、畜牧业、渔业都属于农业的土地使用权。
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取得。
此次,“一号文件”特别强调了,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只有牢牢把握住了耕地的面积,才能更好地解决十几亿人的粮食供用问题。所以,耕地的面积一点都不能少,不能因为发展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基本农田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基本农田只能用于农业用途,不仅不能用于修建建筑物,不能种树,不能挖鱼塘,也不能建养殖场。

要点二:土地流转或者整治,要在农民自愿前提下进行
(二十二)……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总结地方“小田并大田”等经验,探索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健全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坚持为农服务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总结地方“小田并大田”等经验,探索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文件又强调了土地整改,改变目前农村土地零碎化,小农经济的经营模式,充分节约种植成本,保障粮食安全,同时把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参加社会化大生产,增加家庭的收入。
自愿,自己愿意而没有受他人强迫地去做的。行为是自己的主观意愿而做的,自愿代表一种心情。如:自愿地行动。比如:签订一个协议要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相关部门不能强迫农民进行土地的流转或者搬迁。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必须依据自愿的原则进行。如果相关部门在拆迁过程中实施了强制或违背农民意愿的行政行为,那么就是违法的。

要点三: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加快宅基地确权登记
(二十三)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搞好确权,稳步推进赋权,有序实现活权,让农民更多分享改革红利。研究制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切实摸清底数,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规范管理,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一号文件”提出,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以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在拆迁过程中,的确有的地方的农民没有宅基地的相关证书,有些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在拆迁时,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问题。2021年1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该文件旨在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
在《通知》文件里提到对于这类没有手续的问题,也明确要加快办理。各个地方的相关部门一定会发布进一步细化的具体事项。
该通知文件的发布解决了很多违建问题、税费的问题以及土地出让时土地信息不一致的问题等等。对于存在这种情况的,手续不全的,应当说要去抓紧办理,以防止在以后的交易过程中产生一些纠纷,或者将要征收拆迁的应当要及时地进行办理,也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点四:严控撤并村庄、搞大社区、大拆大建!
(二十四)加强村庄规划建设。……规范优化乡村地区行政区划设置,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推进以乡镇为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农民居住、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和产业用地需求,出台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建牌楼亭廊“堆盆景”……
其实早在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
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
相关政策表示,城中村和危房等棚户区改造已经差不多完成了,而现在剩下的一些老破旧小区,主要就原有基础进行升级改造。不再大拆大建,也不用支付大额资金补偿了。那么,这些老破旧小区会怎么改造呢?主要包括外墙修缮、增设电梯、扩建车位等。
围绕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形象同时保护重要历史文化资源等基本面,全国各地的旧城改造“逢改必大拆”的思路也发生了不小的转变,禁止了随意拆除,而是因地制宜合理改造。
律师提醒,如果你身边出现了,打着公共利益旗号,实际为了腾出土地利益而进行的旧城改造“大拆大建”行为,请及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要点五: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
(二十六)持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基本完成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全过程监管制度。开展现代宜居农房建设示范。……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乡村交通、消防、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治理攻坚。
此次“一号文件”再次强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基本完成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全过程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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