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养猪户强拆,养猪户面对强拆该怎么办?
近来,我们养猪的各个微信群最火的就是养猪场遭到强拆,一些遭到强拆的养猪场视频在各个微信群转来转去。让众多养猪户们五味杂陈,更多的人总是担心这个厄运会不会落到自己的头上。

较早一批的养猪人,多是在政府提倡所谓的发家致富光荣的政策指引下,开始的养猪事业,细心的朋友可以看到,那几年各级政府工作报告中,发展的养殖户多少、增加了存栏量多少是政府必须有的政绩之一。但既然发展必须有代价,有机物污染就是严重的短板,当时一些地方性条例法规规定,只要你没有在基本农田里建设养猪场,一律按农业用地对待,至于你养多少,怎么养,有没有相关粪污处理设施,对不起,没有行业标准可以参考,也就是说,现存的养殖业污染问题是长期无序发展积累的结果,而一些地方政府几乎想在一夜之间就像解决这个顽疾,于是就有了运动式执法、突击式执法。就有了极端冲突的个例。
如果你去认真研究国家关于环保的法律法规,具体对待养殖业污染治理和拆迁补偿,在养殖规模、污物排放标准、治污设施等方面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举个例子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3条,第3项规定,“通过暗管、渗井、渗坑或者篡改、伪造检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一下拘留”。如果这项规定单从字面意思去理解的话,恐怕养殖户们都差不多达到拘留的标准了,所以,关于在环保法实施的过程中,又有具体的配套法律法规来确保不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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