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拆了信访好还是打官司更好?
在征地拆迁中,许多行政机关为了自己的利益,都不愿意给被拆迁人合法合理的补偿,乃至于能少给则少给,能不给则不给,强拆被拆迁人房屋后迟迟不给补偿的例子不在少数。那么被拆迁人遭遇了强拆,该选择信访呢,还是选择行政诉讼呢?接下来为大家作一分析。

先说信访的优势,信访的优势在于“快”,如果上级机关领导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那么当被拆迁人信访后,很快应该能收到效果,这比起程序繁琐的行政诉讼而言,效率上要高很多,也节省了很多时间。

当然,信访的优势也恰恰是其最大的劣势,因为其“快”的基础是上级机关领导看得到信访、也真心实意为老百姓办事,如果这两个条件缺少任何一个,那么信访就是石沉大海,或者无止境的踢皮球。而所谓行政诉讼的“程序繁琐”,这恰恰是对被拆迁人最好的保障。众所周知,行政诉讼是民告官,老百姓的力量比起行政机关弱太多,因此行政诉讼相关法律的规范其实都是对老百姓权益的保障,程序相对繁琐尽管会让老百姓维权有一定难度,但越是所谓繁杂的行政法律规范对老百姓保护的也越是全面。

同时行政诉讼比起信访,还有个优势就是公开性、公正性、专业性的保障。目前大多数行政诉讼的审判都可以通过网站看直播,一切都是公开的,因此如果法官存在违法很容易就可以指责,而信访则是行政机关内部传达,暗箱操作踢皮球也让被拆迁人还要了维权而维权,而且很难有什么结果;而所谓公正性,是因为以往法院尽管会受到地方政府的影响,但其司法权依旧是独立的,在目前司法制度越来越完善的今天,法院受到行政干预的情形日渐减少,因此可以独立作出公正裁判;最后,无论信访还是诉讼,本质都是摆事实、讲道理、说法律,法院法官是经过多年司法实践培训的,其专业程度不是信访机关的轮岗人员比的了的,因此对于被拆迁人权益保障而言,行政诉讼依旧是优于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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