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拆官司好打吗,遭遇强拆官司能打赢吗
一、被强拆官司好打吗
许多拆迁户第一时间听到律师建议要起诉政府、行政机关,都觉得不可能赢,就是这样固有思想导致很多拆迁户没有拿到合理的补偿。那么老百姓在拆迁中打官司真的赢不了吗?今天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据我们了解,近年来,涉及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类案件数量呈增加趋势,此类案件中行政机关的败诉率也居高不下,反映出一些地方在征收补偿领域的行政执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其中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数量较多的行政领域前几名分别是:土地征收案件、房屋拆迁补偿案件、劳动和社会保障案件等。

主要原因则在于征地拆迁过程中,法律程序繁多,政府发布的文件也数不胜数,各个地方情况不同,当征收方与老百姓在补偿安置上不能协商一致时,为了能够加快开发进度,部分地区行政机关就采取先征地拆迁,后安置补偿的做法,严重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从而导致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保障不了,接下来就得打官司维权,这种情况下基本上一告一个准。
但实际情况却是,由于很多拆迁户对法律了解较少,对起诉期限、上哪起诉、如何诉讼都不了解,就导致在各地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中,每年有成百上千起案件因被告不适格、诉讼超期等原因而被裁定驳回起诉,“无效官司”不仅耽误了当事人的诉讼期限,浪费了大量时间成本,还造成了司法资源的低效率,甚至有的当事人还错过了起诉正确被告的复议和诉讼期限,让律师为当事人感到惋惜。
律师建议拆迁户在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第一时间,先给专业拆迁律师打个电话,详细讲述自身情况,主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找准起诉对象,通过正确的途径,依靠专业的拆迁律师帮助,依法主张自己的合理诉求,避免不必要的讼累,最大程度节约自身时间、精力及其他诉讼成本,防止因自己告错对象,错过了宝贵的起诉期限的要求,同时,也避免了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
二、遭遇强拆,民告官的官司照样可以赢吗?请看案例说法
原告李某因认为被告西安市某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5月13日拆除其位于西安市某街道一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于2021年6月9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原告诉称其是西安市某村的村民,在该村合法宅基地上建有房屋用于居住。
原告虽知其房屋将会被拆除,但却从未看到过项目相关的征收及补偿安置公告,被告却一直催促其尽快交房腾退。
原告因拆迁补偿极其不合理,与被告未能就补偿及安置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在双方未能就补偿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被告便向原告发出了《限期搬离通知书》、《催告通知书》强制原告搬离,在原告未搬离的情况下,便向原告再次发出《强制执行决定书》。
后被告便组织人员,动用挖掘机将原告的房屋强行拆除,致使屋内财产被掩埋、损毁,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故诉至法院请求:
确认被告于2021年5月13日强制拆除原告位于西安某村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并提交了以下证据:
1、原告户口本;
2、宅基地使用权证;
3、涉案房屋被拆前、中、后的照片、光盘;
4、《限期搬离通知书》、《催告通知书》、《强制执行决定书》。
以上证据证明被告违法拆除原告房屋。
被告辩称:
一、被告依法进行征收工作,并将征收通知的公告及安置补偿方案等相关文件向原告进行公告,原告知悉征收及补偿安置。
二、被告是接受西安某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实施征收工作,所以该委托行政机关应为本案被告。
并向法院提交了以下证据:相关职权依据,事实与程序证据为:
1、《初评评估结果告知书》及送达回证;
2、《评估结果及领取款项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3、《限期搬离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4、 《催告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5、《强制执行决定书》及送达回证;
6、西安某管委会、西安市某区人民政府文件XX号以及方案。
以上证据证明被告认定事实清楚,送达程序合法。法律依据方面,依据《西安某拓展区某村房屋征收补偿和安置方案》的规定。

恒略律师陈美娥为原告据理力争,最后法院判定被告强拆违法。
在庭审中北京恒略律师陈美娥为原告据理力争:对被告的职权依据不予认可,认为被告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应当由法律授权或者法院强制执行,涉案拆除行为是被告的独立行为而非受委托行为。对被告提交的证据1、2真实性不予认可,认为原告未收到该文书且被告未依法评估;对其余证据的真实性认可,对所有证据的合法性及证明目的均不予认可,认为被告违反先补偿后搬迁原则,拆除程序违法。对被告适用法律不予认可,认为被告拆除行为无法律依据。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真实性均认可,对证明目的均不认可,认为被告履行征收程序合法。
最终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
确认被告拆除原告位于西安市某村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恒略律师温馨提醒:
法律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只要我们的房屋合法,政府若未经法院允许的前提下自行强拆房屋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对其进行起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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